如何評量知識工作者/開發人員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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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5-17

如何評量知識工作者/開發人員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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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如何評定程式設計師的績效?

約耳在「約耳趣談軟體」第二十八章:「測量」這篇文章中,沒有提到解決方法,其實我也沒有想到什麼好的方法,只能以自己目前執行的方法分享一下~

先寫一下約耳這篇文章中很有趣的開頭:

「謝謝你打電話來Amazon.com,有什麼事可以為您服務嗎?」然後,嘟一聲!電話被掛掉了,這實在令人氣憤。已經等了十分鐘,才轉接給真正的人聽,結果電話卻離奇的立刻斷線。

約耳說據他所知,上面這離奇的事件,其實肇因於【當時】Amazon是依據每小時接聽電話數量來考核客戶服務人員,所以提昇考績的最佳方法就是:掛掉客戶的電話,這樣才能增加每小時接聽數量。聽起來非常好笑,但是卻讓我心有戚戚焉。

以前有位直屬主管,曾經試圖考核手下程式設計師的績效,因為他認為公司網頁上要加個某某功能,不是很簡單嗎,為什麼每次都要搞很久,於是他做了一位「行政主管」最常做的要求:請每位Programer寫日報表!

天啊!結果為了日報表好看,開發人員每天上班就開始思考日報表要怎麼寫,甚至中午就已經完成當天的日報表,而程式的進度呢,更加延宕……

進度是需要監控的,工作的品質也需要驗證,但是知識工作者,特別是程式設計師,該如何評定其績效?

我採用的方式其實很簡單,陪同開發人員評估工作範圍、切工作包,然後由他們自行評估所需工時(以0.5~5日為最小~最大單位),然後就是0/50/100法(交到測試人員手上完成度50%,交付到客戶手上才是100%)。最重要的是,程式交付到客戶手上後,被客戶發現Bug必須Fix,工時必須自行吸收。如果因此造成必須過度加班(這個比較自由心證),項目的績效剩一半,如果因為Bug fix導致後續項目時程必須重新安排,那該項目的績效就byebye了!

換言之,開發人員的績效是由他手上工作包的總績效決定,而工作包的績效則是0-50-100,如期如質如預算就100分,過度加班或是延遲交付就50分,造成後續工作包時程延宕就0分。

這個方法並不見得好,但是我實際執行幾年發現,只要確定開發人員有把測試時間加入工時中,且確認沒有浮報工時(這就是為何要和開發人員一同評估工作範圍的原因),其實大多數開發人員的週績效乃至月績效,幾乎都是滿分,大家開心啊!而且,程式品質也有一定的提昇,交付時程也比較容易掌握,一舉數得。

歡迎大家交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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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特別的~
不過是一些筆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