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局與警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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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很紅的一個話題是:『智慧財產局為維護智慧財產權,擬推動「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避免台灣的文創產業因侵權行為受到損害。』我有點狐疑的是:要保護國人的智慧財產權,不是應該是幫國人告翻那些侵權的人嗎?怎會變成封鎖網路?所謂矇上眼睛就以為看不到,差不多就是這麼一回事。

        最很紅的一個話題是:『智慧財產局為維護智慧財產權,擬推動「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避免台灣的文創產業因侵權行為受到損害。』我有點狐疑的是:要保護國人的智慧財產權,不是應該是幫國人告翻那些侵權的人嗎?怎會變成封鎖網路?所謂矇上眼睛就以為看不到,差不多就是這麼一回事。

 

        所以我一直以來的印象都是錯的,原來智財局並不是保護國內個人或企業的智慧財產,而是靠著封鎖人民的自由 (聽說這還是憲法保障的,雖然看起來這個國家的掌權單位是不太鳥憲法是什麼東西) 用來做思想教育的來著,這不禁讓我想起古早那個被稱之為警備總司令部的單位。太年輕的朋友可能不知道警總是幹嘛的,簡單說就是,你聽了對岸廣播是匪碟、你撿了對岸的傳單是匪碟、有毛語錄 -- 匪碟、你家隔壁鄰居寄了封信回大陸老家 -- 你也是匪碟、你去了某個被懷疑是匪碟的倒霉鬼的家裡喝了口茶 -- 你一定也是匪諜 …反正人證物證警總會幫你準備好,你就只能認罪畫押;如果你不認罪,就是堅不吐實、意圖叛國犯意明顯且不與政府當局合作,然後就是OOXX(請自行想像)。我描述的有點簡略,總之就是叫做白色恐怖時代,在那時代你只能有一種思想、一種言論。

 

        自從智財局宣布這種很難讓正常人理解的政策之後,突然『新白色恐怖』五個字劃過我的眼前,如流星般耀眼璀燦,在那一剎那的光芒中見到智財局未來可能的發展 (套句話說以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真要不是我是天才就是巧合)。我猜想再過個十年智財局就會以保障智慧財產的理由成立自己的秘密警察,沒事就衝到你家抓盜版,完全不需要經過法律程序;如果你家沒有電腦,他們可能會偷偷丟一張志玲姐姐的照片在你書桌,然後舉證你侵犯志玲姐姐的肖像權 (但注意看他們丟出來的照片其實是波多野),如果你堅不吐實,哼哼,後果可有得你瞧了。進一步的發展就是綠島的管訓中心會重新啟用,只不會以前是警總用來關政治犯,未來變成智財局用來關智財犯而已。  真難想像再過五十年綠島再度關閉監獄變成觀光地區時導遊要怎麼介紹這地方,『嗯嗯,這間房關過一個很有名的智財犯,原因是他貼了一張台北捷運行車路線圖在桌上,最後被判了八十年徒刑,然後他在這八十年自己一個人把綠島的環島捷運網蓋好了…』

 

        希望在我貼出這篇文以前沒人想過這麼瘋狂的點子,不然搞不好會有人跟智財局告我侵犯他的智慧財產權…